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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者因對參展商的協助產生的幫助責任發布日期:2015-07-17
展示設計活動的組織者如若對參展商的侵權行為起到了“協助”作用,則亦應承擔間接侵權責任。當然,如何認定“協助”還有待于法院在具體案件中甄別在認定展會組織者是否因具有過錯需承擔協助間接侵權法律責任時,組織者明知或者應當知道展會內的參展商即將展出、演示的展品侵犯了他人的知識產權,但并未采取預防措施:或者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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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者因對參展商的指使產生的替代責任發布日期:2015-07-16
一、替代責任的界定如果行為人同第三人之間存在某種特殊關系或者如果行為人同受害人之間存在特殊關系,當第三人對他人實施某種侵權行為并因此導致他人遭受損害,行為人應當就第三人實施的侵權行為對受害人承擔侵權責任。行為人承擔的此種侵權責任被稱作替代責任。替代責任的賠償法律關系,在責任人與致害人之間,必須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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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會組織者承擔間接侵權責任的依據發布日期:2015-07-16
從字面分析,在參展商因自己的展出、演示等行為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時,不應當認定組織者存在“教唆”“引誘”、“幫助”等行為。然而,在司法實踐中,“幫助”的內涵相當豐富,可包括“誘導”、“指使”、“協助”等內容。所謂“誘導”含義與引誘基本相同,在此不再贅述;所謂“指使”,是指當事人主動要求或委托他人實施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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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者違反注意義務產生的間接侵權責任發布日期:2015-07-16
展覽展示組織者因參展商的展出、演示行為構成侵權被追究法律責任時,其應承擔的并非直接侵權責任而系間接侵權責任。所謂間接侵權,是指沒有實施受知識產權“專有權利”控制的行為(即沒有實施知識產權“直接侵權”),但指使、故意引誘他人實施′直接侵權”,或在明知或應知他人即將或正在實施“直接侵權”時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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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國際展會組織者的注意義務發布日期:2015-07-16
當參展商于展會期間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時,展會組織者是否應對此承擔法律責任,如若需承擔法律責任,則責任形態如何,是一個值得研究的問題。如上所述,無論是貿易類國際展會還是非貿易類國際展會,組織者在參展者參展前均會要求參展者提交展品及相關宣傳資料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以便對相應的知識產權進行必要的審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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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會組織者保護展會知識產權的三項措施發布日期:2015-07-15
(一)建立惡意投訴人的黑名單制度在展會上投訴人為排擠競爭對手、損害他人名譽,惡意投訴的情形也時常發生。組織者應建立惡意投訴人的黑名單制度,對此行為進行制裁。一般情形下,如果投訴人提供虛假材料,在同一展會上投訴兩個及以上參展商,或者在兩次及以上展會上投訴同參展商,經事后查實投訴無據的,則可被界定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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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覽展示公司應明確知識產權的保護內容發布日期:2022-03-03
展覽展示公司與參展商簽訂參展合同,可就參展商保護知識產權的義務以及違反義務時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作出明確的約定。我國的一些地方性法規對參展合同中知識產權的保護內容提供了指導性的意見。如《廣州市展會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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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裁制度對展會知識產權的保護發布日期:2015-07-15
如若組織者不在其規則中設置相應的制裁措施,則無法保證其能及時、有效、權威地處理知識產權糾紛。如THAIFEX亞洲國際食品展的“參展商不予配合時可能導致的后果”美國EXHIBITOR2009對違反其規則的參展商可采取的關閉展位、優先權的喪失、不得參加EXHIBITOR今后的展會等措施;德國紐倫堡國際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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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機構保護展會知識產權的快速有效處理制度發布日期:2015-07-15
1.設立展會知識產權的投訴機構從目前的國際展會分析展會組織者通常會設立投訴機構,如THAIFEX亞洲國際食品展的“投訴辦公室”、紐倫堡國際玩具展的“知識產權委員會”香港貿發局設立的主辦機構辦事處、廣交會的知識產權和貿易糾紛投訴站、華交會的督察員、督察隊與知識產權協調小組等。這些投訴機構雖非國家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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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案公示制度對展會知識產權保護的優勢發布日期:2015-07-14
1.有利于知識產權人及時發現侵權產品,防患于未然參展商日將其希望展覽展示的產品的相關信息予以備案與公小,知識產權人即得以查閱,及時發現侵權產品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如及時與海關取得聯系,要求海關扣押該展品;或者與展會組織者進行溝通,要求組織者拒絕該產品的展出,將侵權行為扼殺于萌芽。2.有利于知識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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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交會的《涉嫌侵犯知識產權處理辦法》發布日期:2015-07-14
1.組織機構華交會負責處理知識產權的組織機構非常具有特色,區分為3個不同的層次:(1)各交易團原則上設立督察員1名,負責受理、調解本交易團參展企業之間以及與其他交易團參展企業之間的侵權投訴。(2)大會設立督察隊,由各交易團的督察員和聘請的知識產權局、工商管理局等方面的人員若干名組成,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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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交會的展會知識產權的投訴及處理辦法發布日期:2015-07-14
廣交會展覽設計組織者為處理廣交會期間,發生于展館內的涉嫌侵犯知識產權投訴,制訂了《涉嫌侵犯知識產權的投訴及處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1.投訴管理“辦法”明確,廣交會展覽設計業務辦設立知識產權和貿易糾紛投訴站(以下簡稱投訴站),負責當期展會知識產權相關內容的投訴及處理。2.投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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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貿易發展局展覽會保護知識產權措施發布日期:2015-07-14
根據《香港貿易發展局條例》第4條的規定,香港貿易發展局(以下簡稱香港貿發局)是促進、協助和發展香港及香港以外地方的貿易,尤其是出口的法定機構。香港貿發局對推動香港國際展覽業的發展具有無可代替的作用。為提醒參展商尊重他人的知識產權,并同時盡快澄清無理投訴以保障參展商的權益,)香港貿發局制訂了《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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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紐倫堡國際玩具展制定的知識產權保護規則發布日期:2015-07-13
在2007年第58屆德國紐倫堡國際玩具展會中,組織者SpielwarenmesseeG成立了保護知識產權的顧問機構:知識產權委員會(IPRCouncil)。知識產權委員會致力于在知識產權糾紛進入正式法律程序前,有效處理展會中的知識產權問題。1.性質知識產權委員會是該國際展會的調解機構,負責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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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國際食品展制定的知識產權保護規則發布日期:2015-07-13
一些著名的國際展會組織者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制定了些行之有效的知識產權保護規則,值得學習和借鑒。我們先來看看亞洲國際食品展。THAIFEX亞洲國際食品展(泰國)的組織者科隆國際展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Koelnmesse)在其知識產權規定中明確,其于展覽展示期間設立山Koelnmesse員工、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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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展覽業協會在展會期間需要做的工作發布日期:2015-07-13
1.提供專家咨詢組織者應提供知識產權律師或者海關專業人員等專家(現場或者電話在線),便于在展會期間受知識產權侵權影響的人員獲取法律建議,有效識別假冒展品。2.提供翻譯此點對國際展會而具有積極的意義,可使外國參展商于發生法律糾紛時能取得有效的溝通,防止因語言的障礙導致糾紛無法快速、恰當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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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展覽業協會在參展前需要做的工作發布日期:2015-07-13
鑒于國際展會期間發生的層出不窮的知識產權侵權事件,國際展覽制作業協會(簡稱UFI)在2008年2月編寫了“展會知識產權的保護建議”,該建議明確提出展會組織者應對以下行為作出保證,從中亦可分析得知組織者在維護展會知識產權方面的特殊地位。1.向參展商提出相應的建議(1)建議參展商在展會召開前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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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國際展會替代性執法措施的評價發布日期:2015-07-12
無論是意大利的一些國際展覽制作采用的“知識和工業產權服務規定”還是瑞士巴塞爾國際鐘表和珠寶展采取的專家組裁決方式,皆是國際展會組織者自行制定、實施的知識產權保護以及糾紛解決規則,并無公權力的介入。然而,這些規則卻具有相當的權威性,相關的專家具有豐富的知識和閱歷參展商必須遵守并執行相應的裁決。無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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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巴塞爾特殊執法措施:專家組裁決㈡發布日期:2015-07-11
5.當事人不遵守裁決導致的后果假如專家組最終認定被申訴人的行為侵犯了申訴人的知識產權,則侵權標的必須立即撤離展臺,被申訴人也不得進行許諾銷售或者銷售。當然,專家組也會盡量促使雙方當事人進行協商,以妥善解決糾紛。專家組會要求被申訴人簽署一份聲明,該聲明包括對專家組裁決的認可;同意從展臺撤出侵權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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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巴塞爾特殊執法措施:專家組裁決㈠發布日期:2015-07-10
瑞士的巴塞爾國際鐘表和珠寶展采取由仲裁委員會解決展會知識產權糾紛這一特定的替代措施。從1986年開始,瑞士巴塞爾國際鐘表和珠寶展成立了一個名為′專家組”的仲裁委員會,專為處理該展覽設計期間所發生的有關侵犯知識產權的投訴,保證展會期間知識產權獲得尊重,并確保展會的安定與融洽。專家組自成立以